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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支持武汉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

 

国科函规〔2020172

 

湖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申报创建武汉市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鄂政函〔202042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部署,按照《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规〔2019298号)要求,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支持武汉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重大举措。试验区建设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内涵式发展,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新路径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人工智能在复工复产和提升城市韧性中的重要作用,更好示范带动中部地区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技术研发和创新应用,促进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依托武汉在人工智能科教资源、产业基础、应用场景等方面优势,加强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建立安全高效的智能化基础设施体系,拓展应用场景,在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智能数字设计与建造、智慧医疗等领域打造创新应用标杆,促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智慧城市、社会民生深度融合。

三、加强政策和机制创新,营造有利于人工智能发展的良好生态。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试验,在人才培养引进、数据开放共享、多元化投入、成果转化等方面建立新机制;培育人工智能领军企业,探索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模式,营造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大中小企业协同的创新生态。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推动社会治理智能化。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建立人工智能伦理规范。

科技部将积极配合湖北省推进武汉试验区建设,协调研究解决相关政策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资源对接,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广。建立监测评估机制,跟踪评估试验区建设进展情况,根据评估结果给予激励和支持。

专此函复。

 

科技部

20209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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