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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成果统计分析报告

2019年度,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科教社团部加强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围绕国家科技创新决策部署及社会发展重大需求,规范供销合作社系统科技成果登记和信息发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服务方式,简化登记流程,首次针对7家直属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统计和登记,共登记各类科技成果6项。现将成果登记总体情况做如下分析:

一、基本情况

(一)成果数量

总社直属7家科研院所共登记科技成果6项:杭州茶叶研究院科技成果1项;昆明食用菌研究所科技成果2项;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研究院科技成果2项;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研究院下属企业江苏鸿丰果蔬食品有限公司1项。

(二)成果类别

2019年度登记应用技术成果6项,基础理论成果和软科学成果暂时未统计,将列入2020年度重点统计对象。

(三)评价方式

总社直属科研院所是科技成果登记的主要单位,也是科技项目的主要承担者。因首次登记,经过验收的项目暂未获取编号,已登记的科技成果评价方式全部为知识产权授权项目。

(四)成果来源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3项,部门计划和地方计划仍为主要来源。部门计划3项,占50%;地方计划2项占33.33%;自选项目1项,占16.66%

(五)完成单位

总社直属科研院所是成果完成主体的首位,项目5项,占83.33%;企业完成项目1项,占16.66%

(六)成果水平

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的共3项,占50%;未评价水平3项,占50%

(七)完成人员

参与项目研究的科研人员共38人次,平均每个项目7名科研工作者。从学历构成来看,总社科研院所的科技工作者队伍主要以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构成。博士共15人次,占39.47%;研究生共15人次,占39.47%;本科共7人次,占18.42%

从年龄结构来看,中青年是科技成果研究人员的主体。35岁以下的科研人员为5人次,占总人数的13.16%36-45岁科研人员16人次,占总人数的42.11%46-55岁的科研人员8人次,占总人数比的15.13%56岁以上的科研人员为9人次,占总人数比的23.68%

从技术职称来看,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为36人次,达94.73%,占据了科研人员的主要比例,其中正高职称科研人员为22人次,占57.89%;副高职称科研人员为10人次占26.31%;,中级职称科研人员为4人次,占10.52%;初级职称科研人员2人次,占5.26%

八)研发经费投入

6项科技成果的经费实际投入额达1506万元。其中,杭州茶叶研究院经费实际投入额120万元,占7.96%;昆明食用菌研究所经费实际投入额1276万元,占84.72%;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研究院经费实际投入额60万元,占3.98%;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研究院下属企业江苏鸿丰果蔬食品有限公司经费实际投入额50万元,占3.32%


二、应用技术成果

(一)成果属性

按照成果属性占比从高到低排列依次为:属于原始性创新的成果占大多部分,居首位(占应用技术成果数的83.33%),达到5项;属于国内二次技术开发成果1项,占16.66%

(二)成果水平

按照成果水平占比从高到低排列依次为:国内领先水平3项(占50%),未评价水平3项(占50%)。

(三)成果所处阶段

中期阶段成果4项,占66.66%;初期阶段成果2项,占33.33%

(四)所属高新技术领域

6项应用技术成果全部属于现代农业。应用技术成果行业分布体现在2个应用行业中,按产业分布进行分类统计:第一产业中农、林、牧、渔业4项,占应用技术成果总数的66.66%;第二产业中制造业共2项,占比为33.33%

(五)应用情况

小批量或小范围应用成果2项,占比为33.33%;正在试用的成果3项,占比为50%;未应用的成果1项,比为16.66%

(六)经济效益

6项应用技术成果中,从转化方式角度划分,自我转化总收入20万元,净利润5万元。


三、科技成果统计分析

是直属科研院所是科技成果登记主要单位。总社科教社团部首次开展科技成果统计和登记工作,主要针对直属7家科研院所,采取小范围示范征集。从来源上看,直属科研院所是科技成果登记的主要单位,其科技成果一半以上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形成知识产权6件。在今后工作中,将逐步拓展统计和登记范围,进一步鼓励科研院所及所属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自主选题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自选课题成果数量和质量,提高科研创新能力。

二是已登记科技成果均为应用技术成果。共登记应用技术成果6项;其中,小批量或小范围应用成果2项,正在试用的成果3项,未应用的成果1项。从行业分布看,第一产业中农、林、牧、渔业4项,第二产业中制造业共2项。在今后工作中,需充分发挥各科研院所及社有龙头企业的创新资源优势,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优秀技术成果转化,提高产业化应用水平。

三是科技成果评价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经过验收的项目暂未获取编号,已登记的科技成果评价方式全部为知识产权授权项目。登记的科技成果登记表和成果报告来看,缺少鉴定和评价的成果,缺少经济效益的内容。在今后工作中,要通过成果登记梳理,提高系统科技成果统计、登记和管理的规范化,重点加强系统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加快推进总社科技推广中心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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