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科技成果数量分析(一)
一、总体概况
1.成果总量
2018年全国共登记科技成果总量为65720项,比上年增长(下同)9.91%。其中,地方登记成果53869项,增长10.04%;国务院有关部门登记成果11851项,增长9.34%。地方登记成果和部门登记成果分别占成果总数的81.97%和18.03%(见表1-1)。
表1-1
2018年全国科技成果登记情况
|
基础理论成果 |
应用技术成果 |
软科学成果 |
合计 |
||||
成果数(项) |
增长(%) |
成果数(项) |
增长(%) |
成果数(项) |
增长(%) |
成果数(项) |
增长(%) |
|
全国合计 |
6497 |
-0.58 |
57618 |
11.50 |
1605 |
1.58 |
65720 |
9.91 |
地方 |
5052 |
-0.75 |
47698 |
11.53 |
1119 |
2.19 |
53869 |
10.04 |
部门 |
1445 |
0 |
9920 |
11.35 |
486 |
0.21 |
11851 |
9.34 |
东部地区 |
2871 |
12.85 |
20200 |
-6.56 |
612 |
8.90 |
23683 |
-4.21 |
中部地方 |
933 |
27.46 |
14648 |
109.86 |
251 |
11.56 |
15832 |
99.47 |
西部地区 |
1248 |
-31.20 |
12850 |
-9.32 |
256 |
-16.88 |
14354 |
-11.90 |
环渤海 |
1192 |
-4.56 |
7123 |
-20.15 |
185 |
-13.55 |
8500 |
-18.14 |
长三角 |
899 |
13.08 |
9228 |
11.17 |
226 |
-3.83 |
10353 |
10.95 |
珠三角 |
579 |
111.31 |
2935 |
-11.86 |
178 |
125.32 |
3692 |
0.24 |
东北 |
425 |
-9.19 |
2264 |
-9.66 |
118 |
-0.84 |
2807 |
-9.25 |
2000年《科技成果登记办法》颁布以来,全国科技成果登记工作进入一个稳定发展期,全国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全国年度科技成果登记数量稳步提高。最近五年,科技成果登记数量增长明显,从2014年的53140项增长到2018年的65720项,增长23.67%(见图1-1)。
(1)地方成果总量构成
2018年,地方登记的科技成果共53869项,占全国科技成果登记总量的81.97%,增长10.04%,增长率比上年增长9.45个百分点。其中,基础理论成果5052,应用技术成果47698项,软科学成果1119项,分别增长-0.75%、11.53%、2.19%。从总量上看,2018年地方科技成果登记的基础理论科技成果数量略有下降,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成果都有所增长,其中应用技术成果增长较多。
按照东、中、西区域划分,地方科技成果登记中的区域差异反映东、中、西部科技成果产出的不同体量。东部仍是科技成果主产区,东部、西部地区科技成果产出较上年有小幅下降,而中部地区科技成果产出大幅增长。2018年的地方登记成果中,东部地区的成果共有23683项,降低4.21%,占地方全部登记成果的43.96%;西部地区14354项,降低11.90%,占地方全部登记科技成果的26.65%;中部地区15832项,增长99.47%,占地方全部登记成果的29.39%。
从几大重点经济地带来看,环渤海和长三角区域仍是科技成果的主产区,但总体成果登记数量较往年略有下降,这两个区域2018年登记科技成果18853项,约占地方全部登记成果的35.00%,这一比例与上年相比下降5.27个百分点;珠三角和东北登记科技成果6499项,占地方登记科技成果的12.06%,占地方全部登记科技成果比例略有降低(见表1-2)。
表1-2 2016-2018年地方科技成果经济地带分布
经济地带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成果数(项) |
比例*(%) |
成果数(项) |
比例*(%) |
成果数(项) |
比例*(%) |
|
环渤海 |
11219 |
23.05 |
10383 |
21.21 |
8500 |
15.78 |
长三角 |
8867 |
18.22 |
9331 |
19.06 |
10353 |
19.22 |
珠三角 |
2910 |
5.98 |
3683 |
7.52 |
3692 |
6.85 |
东北 |
3268 |
6.72 |
3093 |
6.32 |
2807 |
5.21 |
注:*指该经济地带登记成果在当年地方登记科技成果总量中所占的比例
从近五年的情况来看,地方登记的科技成果总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从2014年的43208项增加到2018年的53869项,增长24.67%(见图1-2)。
(2)部门成果总量构成
2018年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管理机构、行业协会、中央企业等单位的科技成果登记总量与上年相比增长9.34%,基础理论成果与上年持平,应用技术和软科学成果均较上年有所增长。2018年,部门登记科技成果共11851项,占全国科技成果登记总数的18.03%。其中,基础理论成果1445项,与上年相同,占全国基础理论成果登记总数的22.24%;应用技术成果9920项,增长11.35%,占全国应用技术成果登记总数的17.22%;软科学成果486项,增长0.21%,占全国软科学成果登记总数的30.28%(见表1-3)。
表1-3 2016-2018年部门科技成果构成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成果数(项) |
比例*(%) |
成果数(项) |
比例*(%) |
成果数(项) |
比例*(%) |
|
基础理论成果 |
1190 |
21.38 |
1445 |
22.11 |
1445 |
22.24 |
应用技术成果 |
8453 |
16.34 |
8909 |
17.24 |
9920 |
17.22 |
软科学成果 |
472 |
31.76 |
485 |
30.70 |
486 |
30.28 |
合计 |
10115 |
17.21 |
10839 |
18.13
|
11851 |
18.03 |
注:*指部门登记成果在当年全国登记的同类成果中所占比例
从近五年的情况来看,每年部门登记的科技成果总量在9400项至12000项之间,基本呈平稳增长状态。2018年部门登记科技成果总量高于前四年,为11851项,略多于上年登记科技成果(见图1-3)。
2.成果分布
(1)地方成果分布
①高新技术领域分布
2018年,地方应用技术成果主要分布在五大高新技术领域,依次是:先进制造(比重为28.55%),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16.27%),新材料(13.68%),电子信息(12.40%)和现代农业(12.40%),这五大领域成果占地方全部高新技术领域科技成果的83.30%(见图1-4)。
东、中、西部地区高新技术分布均以先进制造类高新技术成果最多,所占比例分别为24.68%、26.98%、37.47%;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领域高新技术成果集中在东部地区,所占比例为20.46%;现代农业领域高新技术成果相对集中在西部地区,所占比例为16.47%;新材料类高新技术成果相对集中在中部地区,所占比例为16.99%。
从主要经济地带看,2018年东北地区的高新技术成果主要集中在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以及现代农业领域,分别占该地区全部高新技术成果的32.09%和28.13%;环渤海地区的高新技术成果在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领域最为集中,占该地区全部高新技术成果的30.42%,此外,先进制造领域成果相对较多,占13.35%;长三角地区偏重先进制造(36.60%)和新材料(21.43%)领域;珠三角地区偏重电子信息(22.52%)、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19.23%)领域。
②非自然、生态和环境领域分布
2018年地方登记的高新技术成果中,非自然、生态和环境领域的高新技术成果约占七成,为全部高新技术成果的70.21%,比上年增长1.21个百分点。
从东、中、西部看,西部地区的非自然、生态和环境领域的高新技术成果比例最高,为76.01%,东部和中部分别为66.18%和71.27%。
从几个主要经济地带看,长三角地区的非自然、生态和环境领域的高新技术比例最高,达75.85%,其次为珠三角地区( 63.95%)、东北地区(59.58%)、环渤海地区(51.42%)。
③社会、经济领域与产业分布
2018年地方应用技术成果在社会领域和经济领域的分布比例分别为26.11%、73.89%,经济领域的分布比例与上年相比略有增加。2014年以来,地方应用技术成果基本上是三分之一分布在社会领域,三分之二分布在经济领域(见图1-5)。
对地方的应用技术成果按应用行业进行分类统计,第一产业(即农、林、牧、渔业)占13.85%;第二产业(即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占50.48%;第三产业(即除第一、二产业外的其他行业)的比例达到35.67%。
(2)部门成果分布
自然、生态、环境领域的高新技术成果比例有所降低。2018年部门登记的自然、生态、环境领域的高新技术成果比例为46.94%,比上年下降5.28个百分点。
部门登记的应用技术成果三分之二属于第三产业,第三产业科技成果在部门应用技术成果中所占比例为65.86%,比上年降低4.47个百分点。第一产业科技成果所占比例为19.21%,比上年增长7.60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科技成果所占比例与上年相比下降3.13个百分点,为14.93%。
2018年部门登记的应用技术成果中,接近三分之二分布在社会领域,三分之一分布在经济领域,与地方应用技术成果的分布正好相反。经济领域成果所占比例为39.67%,社会领域成果所占比例为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