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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期:科技成果评价试点(第二期)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科技成果工作简讯
2012年第18期  总第114期       2012年9月26日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主办
国家科技成果网承办

本期要目
    科技成果评价试点(第二期)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    陕西释放科技潜力 建设西部强省
    扬州大学出台新规 重奖高质量科研成果
    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动态

 

科技成果评价试点(第二期)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2012年9月14日,“科技成果评价试点(第二期)工作座谈会”在京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成果管理处处长姚昆仑主持会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张木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19个部门、地方和协会科技成果管理部门、17个中介机构近60人参加会议。
       会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巨建国研究员做了“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方法”的专题报告,并着重介绍了科技成果评价标准化试点工作将努力围绕“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使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更加“全过程、标准化、智能化、网络化”,进一步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
       参加会议的科技成果管理部门、中介评价机构代表针对“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方法”的工作计划、主要措施及可行性进行了分组讨论,对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陕西释放科技潜力 建设西部强省

       9月20日,陕西省科技创新大会在西安举行。此次大会是陕西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省十二次党代会后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进一步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若干意见》,并为陕西省今后一段时期的科技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陕西是科技资源大省,“十一五”以来,全省科技工作坚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作为加快发展的关键,特别是大力推进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科技事业快速发展,科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多年形成的科技与经济脱节现象并未从根本上得以消除,优势的科技资源在许多方面仍然游离于经济主战场。当前,陕西省进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三强一富一美”新陕西的关键时期,围绕激活庞大的科技资源优势,释放科技潜力,陕西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切中了陕西发展的脉搏。
       释放科技潜力,促进科技经济的紧密结合是核心。科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离不开科技发挥支撑引领作用。陕西省在应对金融危机,保增长,求发展中,加大技改力度,改进生产工艺,降低成本,化解了风险,促进了经济实力的提升,今年上半年生产总值增速居全国第4位,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增长居全国第1位,科技对经济的保障提升作用可见一斑。在西部强省建设中,推动经济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造福三秦百姓,仍然有赖于科技创新这种内生动力的释放,突出科技优先、科技先行,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是推动陕西省从科技大省向科技强省转变的基础。
       释放科技潜力,统筹科技资源改革是主线。科技资源分散、分离、分隔的现实,制约着陕西科技聚合效应的发挥,通过科技资源统筹改革,有效整合中央与地方、军工与民用、政府与社会的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实现科技资源的共享、聚集、流动和融合,从而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促进协同创新,加快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有利于将陕西存量科技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顺利转变。
      释放科技潜力,建立以企业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是抓手。企业强则国家强,企业兴则区域兴。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对技术的需求最迫切,对技术的变革方向最敏感,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路径最短、动力最强。建设西部强省,同样依赖于一支强大的企业群体作为提升实力、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当今世界,创新驱动是经济发展的显著特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陕西经济发展的前景。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才能促进陕西经济稳中有进,抢占先机。
      释放科技潜力,充分发挥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动力。科技之争就是人才之争,科技人才是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支撑和保证,发现和培养科技人才是自主创新能力永续提升的必然要求。高度重视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坚持用事业凝聚人才,用实践造就人才,积极为人才的脱颖而出营造良好的环境,支持科技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实现价值,是保障科技潜力不断释放、提升的动力之源。
       把陕西的科技优势更快、更好地释放出来,更多地服务于西部强省建设,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扎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来源:陕西省科技厅)

 

 扬州大学出台新规 重奖高质量科研成果

      日前,扬州大学新出台了《自然科学类科研奖励办法》,对以该校为第一承担(完成)单位、本校职工为第一承担(完成)人的科研项目、科研论文、学术论著、获奖成果、知识产权等分别给予不同等级的奖励。在新出台的《奖励办法》中,对以扬州大学为第一通讯作者署名单位《SCIENCE》《NATURE》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达50万元。
      据了解,扬州大学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科研和科技服务工作,目前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700多项,全校年科技经费达3亿元,“九五”以来,先后有300多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其中,6项成果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的科技创新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争取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和高水平的成果,扬州大学此次出台了新的《奖励办法》。新的《奖励办法》从科研项目立项奖励、科技论著类成果奖励、科研成果获奖配套奖励、知识产权类成果奖励等四个方面对奖励的对象和额度分别给予了相应的规定。例如,《奖励办法》规定,被奖励的国家级重大项目是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863计划重点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专项及973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行业专项、科技星火计划重大项目、火炬计划重大项目等,每项奖励80000元。
      与以往奖励办法不同的是,此次出台的新办法,奖励的对象和范围更加明确,对以前比较模糊的知识产权类成果的奖励也有了明确的界定,同时,奖励的额度特别是重大科研成果的奖励额度有了大幅度提高,这将更好地激发广大教师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信息来源:中国科技网)


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动态

   2012年第二批中期(1-8月)成果登记数据上报工作已开始启动,目前已发邮件、电话通知18家地方日常登记机构上报数据。截止目前共收到16家上报数据。福建省559项、长春市32项、广州市189项、武汉市325项、河北省1380项、浙江省2380项、深圳市约112项、青海省204项、成都市26项、宁夏回族自治区34项、贵州省127项、厦门市207项、沈阳市214项、哈尔滨市138项、西安市175项、山东省704项。
   今年以来,国家科技成果网安排专人,通过电话、邮件、QQ、在线咨询客服值班等方式,加强面向全国科技成果登记机构的联系和服务,已累计1160次解答、回复成果登记等相关问题,了解各地方、部门成果公报情况及成果登记数据质量情况。

      《科技成果工作简讯》欢迎各部门、单位积极投稿,投稿邮箱:bulaide2011@sina.com 投稿联系:国家科技成果网 吴海波 联系电话:010-6444408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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