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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组织申报2004年省星火计划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科技局、财政局:
  为加快我省苏北星火产业开发带和星火技术密集区的建设,培育、发展和壮大科技先导型区域性支柱产业,促进产业技术升级,请各地按照《江苏省星火计划项目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苏科计[2001]198号、苏财企[2001]30号)和《关于加强星火计划项目验收及贴息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科农[2002]126号)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2004年省星火计划贷款贴息项目。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1.在苏北星火产业开发带和国家、省星火技术密集区及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内实施的省级以上星火计划项目;
  2.在2001年以后立项并实施完成的项目;
  3.申报的项目须在2004年4月30日前通过现场验收。
  二、 申报重点
  对苏北星火产业开发带科技先导型区域性支柱产业、星火技术密集区主导产业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发展有较大示范推动作用的项目。
  三、 申报要求
  1.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由各省辖市及常熟市科技局、财政局共同负责,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
  2.凡申请贴息的星火计划项目需实际实施完毕,达到计划立项时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3.除苏北五市外,申报贴息的项目须由市或县(市、区)财政部门承诺按1:1配套安排贴息资金;
  4.在贴息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中,各省辖市及常熟市科技局、财政局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凡不能提供真实、完整、清晰的验收材料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5.凡在贴息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追究项目管理部门、承担单位及当事人责任,取消该县(市、区)2年内申报星火计划项目贷款贴息资格,取消该项目承担单位3年内申报星火计划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记入相关信用记录。
  四、申报材料
  1.星火计划贷款贴息项目汇总表(由省辖市及常熟市科技局、财政局负责填报);
  2.星火计划项目贷款贴息申请表;
  3.星火计划项目贷款付息明细表;
  4.星火计划项目验收报表;
  5.项目贷款合同;
  6.借款凭证;
  7.付息凭证;
  8.项目承担单位2003年度财务报表。
  以上申报材料请按顺序装订,同时,贷款贴息申请表需在网上填报(网址:www.jstd.gov.cn),并于2004年5月31日前分别报送省科技厅农村处和省财政厅企业处(各一份),逾期概不受理。
  请各市根据上述要求,切实履行项目主管部门的各项职责,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贴息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
  附件:1.星火计划贷款贴息项目汇总表
  2.星火计划项目贷款贴息申请表
  3.星火计划项目贷款付息明细表 二○○四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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