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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的通知

辽科发〔20199

 

省直、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各企事业单位,央属在辽有关单位: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号)。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自主权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为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化科研管理、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优化分配机制、支持股权和分红激励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赋予了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的自主权,受到了各科研单位和广大科研人员的普遍欢迎。但在调研、督查中也发现,相关文件在省内部分地区和单位还不同程度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突出表现为部分单位推进政策落实的力度还不够大,没有及时修订本部门、本地区和本单位的科研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科技成果转化、薪酬激励、人员流动、科研经费报销等还受到其它相关规定的约束,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不到位、不准确等,影响了政策落实效果。

省内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和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及全省科技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国办发〔2018127号文件要求,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切实解决相关文件执行中的堵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推动释放更多创新创造活力,为培育壮大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创新型省份贡献力量。

二、切实推进各项政策举措的落实

(一)全面开展落实情况自查。省内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我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举措的通知》(辽科创发〔201831号)等重点文件(详细清单见附件)要求,逐条逐段全面自查是否落实落细,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制定的政策中是否存在与上级文件要求不符的规定,系统梳理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二)尽快制定完善具体的实施细则。各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2018年开展的“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科技创新政策情况”督查活动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完善本单位具体的落实办法,对与现行政策精神不符的规定进行清理修改。进一步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对于政府部门已下放的管理权限要“接得住、管得好”,落实主体责任。要按照国办发〔2018127号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尽快完成相关实施办法修订和制定工作。

(三)完善政策落实的协调推动机制。各级主管部门要充分尊重和保障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自主权。要深入梳理、及时解决现行科技政策与相关政策规定不协调、不衔接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政策打架”、“相互掣肘”的问题,增加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要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部署,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对好做法、好经验、好案例及时宣传推广,对落实不到位、严重失职的情况要严肃问责。

(四)探索建立有利于科技创新的容错免责机制。各级主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要支持科研机构按照国家、我省科技体制改革要求和科技创新规律进行改革创新,合理区分改革创新、探索性试验、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失职渎职、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行为。对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但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导致难以完成预定目标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予以免责,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研究路径等提供借鉴。政策制定、发布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建立咨询热线,进行答疑解惑。对科研活动的相关检查如与工作对象对相关政策理解不一致时,要及时与政策制定、发布部门沟通,调查澄清。

三、在改革探索中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

(一)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激励试点。在已开展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充内存、扩大外延。支持中、省属相关科研机构在国家、我省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寻求进一步突破,探索在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无形资产评估,和科研相关的兼职兼薪、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薪酬激励、担当容错等形成更多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为我省乃至东北地区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二)及时调研了解改革探索进展情况。各级主管部门要通过政策宣讲、实地走访、现场座谈、网络互动、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主动深入科研机构开展调查研究,主动与一线科研人员进行深入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各科研机构改革探索的最新进展,及时分析把握科技政策落实的存在问题,更加有针对性的提供务实高效的科技政策供给,积极营造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创新环境。

四、省直有关部门政策咨询方式

省科学技术厅:邹复勇,024-23983418,陈嘉铂,024-23983101

省教育厅:李国华,024-86896329

省财政厅:魏铼,024-22831295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刘东来,024-86893800

附件:重点政策文件清单

 

重点政策文件清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

2.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意见》(辽政发〔20155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634号)

3.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科技厅辽宁省国资委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企〔2016303号)

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及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进和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75号)

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厅字[2016]35号),及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725号)

6.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

7.《关于推广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试点有关政策措施和沈阳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科技创新典型经验的通知》(辽科发〔201823号)

8.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及我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辽科发〔201831 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号)

10.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的通知》(财办发〔20197号)

 

(来源:辽宁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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