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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科技成果应用及转化情况分析

    一、总体概况
    2016年度登记的51728项应用技术科技成果中,产业化应用的成果数达到29805项,其中由企业完成的科技成果占57.56%;小批量或小范围应用成果数14304项,其中由企业完成的占34.51%;试用成果数4569项,其中由企业完成的占23.55%;应用后停用成果数70项,未应用成果数2980项,大专院校和独立科研机构在这两项中所占的比例总计达到53.64%。
    2016年登记的应用技术成果中,产业化应用的成果比例最高,达到57.61%;小批量或小范围应用的成果比例为27.65%,试用成果的比例为8.83%;未应用的成果比例为5.76%;另有0.15%的成果应用后停用(见图3-1)。

    从 2012-2016年应用技术科技成果的应用状态来看,产业化应用(或稳定应用)的成果比例一直最高,但该比例呈现逐年下降转平稳状态,2016年与上年基本持平。小批量或小范围应用的成果比例逐年上升,四年间上升了20.50个百分点,试用成果比例也逐年上升,四年间上升了5.43个百分点(见表3-1)。
表3-1  2012-2016年应用技术成果应用状态分布(%)

成果应用情况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产业化应用*
(或稳定应用)

84.29

74.87

61.14

57.62

57.61

小批量或小范围应用

7.15

15.02

25.77

27.63

27.65

试用

3.40

5.37

8.51

8.78

8.83

应用后停用

0.24

0.25

0.13

0.11

0.15

未应用

4.92

4.49

4.45

5.86

5.76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注:从2013年度统计开始,成果应用状态中“稳定应用”变为“产业化应用”,由于指标内涵变化原因,对本表五年的数据有一定影响。)

    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原因以技术问题和资金问题为主,同时受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其中,技术问题、资金问题所占比例分别为31.26%、30.19%;管理问题所占比例为19.79%;市场问题和政策因素所占比例相对较低,分别为12.01%和6.75%(见图3-2)。


    从 2012-2016年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原因来看,仍以资金问题和技术问题为主,这两方面的原因所占比例合起来达六成以上。四年间,资金问题、市场问题所占比例呈下降状态,管理问题所占比例呈上升状态,其中,管理问题在成果未应用或停用原因中的占比从2012年的2.60%上升到2016年的19.79%,增长17.19个百分点(见表3-2)。
表3-2  2012-2016年成果未应用或停用原因比例分布(%)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资金问题

45.58

38.25

34.06

30.19

30.19

技术问题

28.89

31.69

31.37

30.23

31.26

市场问题

15.43

15.94

15.24

12.74

12.01

管理问题

2.60

4.45

10.87

19.46

19.79

政策因素

7.50

9.67

8.46

7.38

6.75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1.各地区成果应用情况及未应用的原因
    从东、中、西部来看,2016年各地区产业化应用的成果比例与上年相比均略有下降。其中,中部地区产业化应用的成果比例最低,为49.67%,比上年下降0.89个百分点;东部和西部地区产业化应用的成果比例分别为52.79%、61.44%,分别比上年下降1.44和5.02个百分点。
    从经济地带来看,长三角地区和东北地区产业化应用成果比例较上年有一定程度的增长,长三角地区产业化应用成果比例最高,为60.22%,比上年增加1.71个百分点;而环渤海地区和珠三角地区比例均较上年有所降低,东北地区产业化应用成果所占比例最低,为40.22%,比上年上升1.74个百分点(见表3-3)。
表3-3  2014-2016年地区产业化应用的成果比例分布(%)

地区

2014

2015

2016

东部

57.85

54.23

52.79

中部

52.79

50.56

49.67

西部

72.10

66.46

61.44

环渤海

65.52

48.63

46.74

长三角

40.83

58.51

60.22

珠三角

49.56

61.23

52.84

东北

71.53

38.48

40.22

    东部地区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主要原因首先是技术问题,其次是资金问题。中部、西部地区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主要原因则首先是资金问题,其次是技术问题,六至七成的科技成果未应用或停用是由于这两个原因所致。市场问题、管理问题和政策因素也是影响成果未能应用的原因,但与资金和技术问题相比较来说,所占比例较低,是次要因素。
    从四大经济带来看,科技成果未应用和应用后停用的原因各有侧重:环渤海地带、珠三角地区和东北都主要是技术问题和资金问题,这两个因素导致未应用或停用的科技成果所占比例达60%-70%左右,而长三角地区主要是技术问题和管理问题,资金问题相对是次要因素。市场问题和政策因素对四大经济带科技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影响相对较小(见表3-4)。
表3-4  2016年地区成果未应用及应用后停用原因的比例分布(%)

 

东部

中部

西部

环渤海

长三角

珠三角

东北

资金问题

23.49

37.22

45.52

30.98

14.25

17.89

34.53

技术问题

38.12

23.79

21.32

39.32

34.30

49.47

27.34

市场问题

8.59

14.10

18.27

6.84

10.14

7.37

7.91

管理问题

22.61

17.40

9.14

15.81

37.44

10.53

21.94

政策因素

7.19

7.49

5.75

7.05

3.87

14.74

8.28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各行业成果应用情况及未应用的原因
    从2016年各行业产业化应用成果所占比例来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制造业成果的产业化应用比例较高,分别为85.00%、77.36%和76.01%;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的这一比例在60%-70%之间;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等行业的产业化应用成果比例居于50%-60%之间;而其他行业的产业化应用成果比例在50%以下(见附表11)。
    各行业应用技术成果未应用的情况是,在国际组织、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行业未应用的成果所占比例相对较高,分别达到:16.67%,12.62%,8.04%(见附表11)。
从成果未应用的主要原因来看,国际组织是技术问题和市场问题;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主要是管理问题和技术问题,这两个因素导致未应用或停用的该行业成果所占比例达67.47%;卫生和社会工作主要是技术问题和资金问题,所占比例分别为39.03%和28.21%(见附表12)。
    3.高新技术领域成果应用情况及未应用的原因
    2016年高新技术领域成果中,先进制造领域的产业化应用成果比例最高,达到78.62%;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领域的产业化应用成果比例在60%-70%之间,分别为65.83%和61.56%;电子信息,环境保护,现代农业,航空航天的产业化应用成果比例在50%-60%之间,分别为:57.74%、53.67%、51.75%、50.00%。其它高新技术领域的产业化应用成果比例不足50%,其中,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最低,比例为32.99%(见附表11)。
    对高新技术领域成果应用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核应用技术领域的未应用成果比例最高,达到25.45%。此外,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现代交通,航空航天,现代农业,地球、空间和海洋领域的小批量使用或小范围应用的成果比例也较高,超过30%,分别达到44.08%、34.90%、33.33%、32.80%、31.15%(见附表11)。
从成果未应用的主要原因来看,核应用技术主要是管理问题;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现代农业,地球、空间与海洋领域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最主要原因是资金问题,航空航天,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领域的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最主要原因则是技术问题(见附表12)。
    4.不同类型单位成果应用情况及未应用的原因
    从成果完成单位的类型上看,产业化应用的成果中,企业所占的比例最高,为72.59%;医疗机构所占的比例最低,为25.19%(见附表11)。
    分析各类型成果完成单位的成果未应用或应用后停用的原因,大多集中在技术问题和资金问题上。大专院校的资金问题所占比例最高,为41.85%,其次是技术问题,占28.18%;独立科研机构成果未应用或应用后停用的原因主要是技术问题,占34.66%,其次是管理问题,占33.07%;医疗机构成果未应用或应用后停用的第一影响因素是技术问题,占40.74%,其次是资金问题,占27.59%。影响企业科技成果应用的原因比较分散,资金问题、技术问题、市场问题和政策因素都占有大致相当的比例(见附表12)。
    分析不同类型企业科技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原因,有以下几个特点:资金问题是有限责任公司中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第一影响因素;技术问题在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和私营企业这几个类型的企业中表现比较突出;市场问题集中在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企业;政策因素在集体企业和股份合作企业中的影响比较突出;管理问题在联营企业和股份合作企业中影响比较大(见附表12)。

    二、不同课题来源成果的应用情况
    将2016年登记的应用技术成果按照课题来源划分为政府项目和社会项目,其中,政府项目成果指来源于国家计划、部门计划、地方计划、部门基金和地方基金的成果;社会项目成果指来源于国际合作、横向委托、民间基金、自选课题及其他来源的成果。
    2016年登记到国家科技成果库中的应用技术成果共45653项(不含涉密等方面的成果,故小于全国登记的应用技术成果总数),其中,来自于政府项目所占比例为47.49%,与上年相比下降0.19个百分点,来自于社会项目的成果比例同比上升至52.51%。
    1.政府项目成果的应用情况及未应用的原因
    在21680项政府项目中,合计已转让企业2655家,实现技术转让与许可收入52.49亿元,平均每项成果的技术转让收入水平约为24.21万元。在转让的企业数量方面,地方计划项目成果最多,多于国家计划和部门计划。平均每项成果的技术转让收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成果最高,远高于部门计划和地方计划。基金项目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处于较低水平(见表3-5)。
表3-5  2016年政府项目成果的应用情况统计

 

课题来源

应用技术成果数(项)

已转让企业(家)

技术转让与许可收入(万元)

平均每项成果的技术转让收入(万元/项)

政府项目

国家计划

4024

947

191184

47.51

部门计划

3227

213

32462

10.06

地方计划

12622

1349

293532

23.26

部门基金

410

80

2705

6.60

地方基金

1397

66

5012

3.59

合计

21680

2655

524895

24.21

    政府项目中,从国家科技成果库中统计出1713项科技成果未应用或停用。对这些项目未应用或停用的原因进行分析得出,各种因素对政府项目成果未应用原因都有一定影响,其中,部门计划、地方计划、部门基金、地方基金项目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原因中技术问题和资金问题是最主要的两个原因,二者合计所占比重达到50%-71%;此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原因主要是技术问题和管理问题,分别占32.81%、25.10%;市场问题、政策因素对各类政府项目成果未应用或停用原因相对影响较小(见表3-6)。
表3-6  2016年政府项目成果未应用或应用后停用的原因比例分布(%)

课题来源

资金问题

技术问题

市场问题

管理问题

政策因素

国家科技计划

22.01

32.81

13.90

25.10

6.18

部门计划

24.61

28.27

12.05

24.08

10.99

地方计划

32.09

33.90

10.52

16.47

7.02

部门基金

32.84

37.31

7.46

19.40

2.99

地方基金

27.20

35.63

11.88

21.84

3.45

    2.社会项目成果的应用情况及未应用的原因
    在23973个社会项目成果中,共转让企业1947家,获得技术转让与许可收入28.42亿元,平均每项成果的技术转让收入11.86万元。其中,自选课题应用技术成果数量最多,其产业化应用也占据主导地位。从单个成果的转让收入水平来看,国际合作项目大大高于其他社会项目的科技成果,达到平均每项成果108.62万元(见表3-7)。
表3-7  2016年社会项目成果的应用情况统计

 

课题来源

应用技术成果数(项)

技术转让与许可收入(万元)

已转让企业(家)

平均每项成果的技术转让收入(万元/项)

社会项目

国际合作

65

7060

14

108.62

横向委托

525

12399

326

23.62

民间基金

33

5

1

0.15

自选课题

19360

226033

1380

11.68

其他

3990

38743

226

9.71

合计

23973

284240

1947

11.86

    社会项目中,从国家科技成果库中统计出811项科技成果未应用或停用,对这些项目进行分析得出,制约各类社会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各有不同。国际合作项目成果未应用或停用原因全是技术问题;横向委托成果主要是管理问题;民间基金成果主要是市场问题和资金问题;自选课题首先是资金问题,其次是管理问题(见表3-8)。
表3-8  2016年社会项目成果未应用或应用后停用的原因比例分布(%)

课题来源

资金问题

技术问题

市场问题

管理问题

政策因素

国际合作

0.00

100.00

0.00

0.00

0.00

横向委托

5.26

21.05

26.32

31.58

15.79

民间基金

50.00

0.00

50.00

0.00

0.00

自选课题

38.20

14.26

14.26

25.88

7.40

其他

19.46

57.47

6.33

11.31

5.43


    三、不同课题来源成果的推广形式
    1.政府项目成果的推广形式
    各类政府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方式是自我转化和合作转化,所占比例二者之和接近或超过90%,所有项目成果自我转化比例超过合作转化。技术转让与许可所占比例较低,占比在5%-14%之间(见图3-3)。


    2.社会项目成果的推广形式
    社会项目以技术转让与许可方式转化的比例较低。自选课题项目主要以自我转化方式进行转化,所占比例为81.53%。民间基金和国际合作项目成果的自我转化比例超过合作转化,而横向委托项目成果的合作转化比例超过自我转化,60%以上的横向委托项目以合作转化方式进行转化。(见图3-4)。


    四、应用技术成果转让情况
    在2016年全国登记的51728项应用技术成果中,产业化应用的成果数为29805项。获得经济效益的成果为14821项,占全部应用技术成果的28.65%。已转化项目数10757项,占全部应用技术成果的20.80%。自我转化形成的累积总收入26873.01亿元;合作转化收入4250.58亿元,其中:技术入股股权折价269.05亿元;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收入81.60亿元,其中,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收入20.18亿元(见附表2)。
    (注:1.科技成果的技术转让收入是指非自我转化性质的技术转让,受让单位支付的全部技术转让费用。由于科技成果的技术转让可能历时数年,这些数据仅反映截止目前成果技术转让的累计收入情况,不完全反映当年的收入情况。2.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收入系指专利、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等的技术转让收入。3.由于科技保密等原因,部分应用技术成果的应用与转化情况未做统计,故上述统计结果比实际情况要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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