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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期:成都示范基地整合资源加强企业服务

科技成果工作简讯
2016年第9期   总第165期   2016年11月25日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主办
国家科技成果网承办

本期要目

    教育部:23项举措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创新工作模式 吉林省科技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黑龙江省新《条例》强化企业主体地位 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 
    成都示范基地整合资源加强企业服务 
    成果登记动态 



教育部:23项举措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教育部日前印发《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明确提出23项重点任务,涉及加强制度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拓展资金渠道、完善成果转化评价体系等九大方面,要求教育部直属高校要在今年年底前,其他高校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涉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项制度、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在制度建设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流程,实行成果转化公示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保障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方的权益,同时要制定科技人员在岗兼职、离岗创业和返岗任职的制度,完善鼓励科技人员与企业工程人员双向交流政策措施,并开展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新聘工程类教师必要条件的试点工作。
    为挖掘科技成果转化潜力,行动计划明确,要加强科技成果源头管理,开展项目筛选,通过建立专利池、可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储备库等手段,培育一批具有一定成熟度、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成果,推动一批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进行小试、中试。
拓宽资金渠道,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是行动计划明确的重点任务之一,不仅要求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同时还要拓宽社会资金参与渠道,如通过组织成立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在完善成果转化评价体系方面,行动计划明确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纳入高校考核评价体系,分类指导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并将建设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完善科技成果信息发布机制,向社会公布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信息,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筛选等服务。
    (信息来源:教育部)

创新工作模式 吉林省科技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015年吉林省科技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三严三实”推进作风建设,通过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模式,改进工作方法,科技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得到加强,2015年度吉林省登记科技成果816项,比上年增长17.24%。
  (一)应用技术成果所占比例较高。2015年度全省登记的816项科技成果中,应用技术成果639项、基础理论成果140项、软科学成果37项,分别占登记科技成果总数的78.31%,17.16%和4.53%,应用技术成果所占比例较高。
  (二)现代农业、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区域优势明显。我省作为农业、中医药大省,在农业、生物、医药等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优势。2015年度登记的高新技术领域应用技术成果共569项,其中分布在现代农业、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应用领域上共计498项,占登记的高新技术领域应用技术成果总数的87.52%。
  (三)原始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2015年度全省登记的639项应用技术成果中,国外引进消化吸收创新成果、国内技术二次开发成果总计105项,占登记应用技术成果总数的16.43%,而原始性创新成果已达到534项,占登记的应用技术成果总数的83.57%,原始创新意识和原始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
  (四)企业作为科研投入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得到加强。2015年度登记的企业项目投资经费实际投入额为92814万元,占登记总额的87.27%。其中企业申请的各级政府的计划项目研发资金投入共计6458万元,贷款379万元,企业配套提供研发资金85149万元。与去年相比,企业配套提供的研发资金增加了28070万元,这主要是科技重大专项、星火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项目的支持引导,使企业加大了科研投入的力度。
  (信息来源:吉林省科技厅)

黑龙江省新《条例》强化企业主体地位 
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2000年公布施行的《黑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发展的新环境。科技成果供求双方信息交流不够通畅、企业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地位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报酬的激励政策仍需突破等问题为科技成果转化带来不便。
    新《条例》主要规范了以下四方面内容:
    第一,强化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对企业孵化器的扶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符合科技成果转化特点的保险品种,企业支付的保险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二,激励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采取差异化的人才评价体系,允许科技人员兼职离岗创业,对担任正职或其他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的奖励做出明确规定。
    第三,完善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分配制度,改革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第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支持建立技术转移机构,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此外,条例草案还明确了相关部门、研发机构和高校、科技服务机构及项目承担者的法律责任。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科技厅)

成都示范基地整合资源加强企业服务

    为进一步推动示范基地建设,打造示范基地线上服务基础平台,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成都)示范基地在原有专家咨询平台基础上建立基于移动终端应用的专家咨询系统,系统采用移动终端应用搭配400电话专线的方式,实现企业(负责人)和专家随时随地进行一对一的语音即时咨询活动,为企业遇到的技术、管理等方面难题提供及时专业的解决方案。
    同时,成都示范基地在线下持续开展项目梳理和挖掘筛选工作,将企业服务业务与专家移动咨询系统服务结合,结合院所专家研究成果有针对性地挖掘企业技术咨询需求,推动成果转化项目的形成,并从中小微型企业普遍急需的融资问题、支持政策应用等方面开展对接和咨询服务。
    1、金融对接服务
    在大量企业信息梳理分析和选择性走访的基础上,成都示范基地整理了企业端需求,并据此与成都地区活跃的风投机构、股权投资机构、银行等密切联系,通过走访对接、举办创业大赛等方式让企业或者成果项目和投资方对接,面向股权债权投融资、“新三板”、“新四板”融资等具体业务领域展开服务。
    2、科技咨询服务
    成都示范基地持续开展项目挖掘筛选工作,有针对性地挖掘企业技术咨询需求,将高质量的专家咨询服务带给更多企业。为助力企业充分利用国家提供的支持,成都示范基地围绕企业需求提供政策法规信息咨询服务,通过线下的信息交流和线上的分享,成都示范基地向企业及时共享各类科技项目政策信息,推荐合适的申报政策与企业项目对接,协助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3、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服务
    立足线下服务,以信息挖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务探索初显成效。评估成都示范基地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筛选和企业服务工作,打造科技企业、投融资机构和行业资深专家交流和对接的平台,开展技术专题演讲和成果项目展示推介,对行业投资的热点、难点进行探讨,为参会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为优质项目提供展示及投融资对接服务的平台。
    (信息来源:成都示范基地)

成果登记动态

2016年度科技成果登记统计工作正式展开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科技成果登记统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6年度科技成果登记统计工作正式展开。2016年度科技成果登记与统计工作涉及全国92家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其中地方登记机构47家,部门登记机构45家,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已下发地方和部门的科技管理机构。
2016年科技成果登记数据上报工作有序推进  2016年科技成果登记数据上报工作有序推进,目前有19家单位报送数据,其中,浙江省3369项、山东省1073项、四川省1576项、青海省360项、安徽省362项、福建省372项、陕西省884项、贵州省121项、宁夏自治区138项、上海市771项、哈尔滨市150项、长春市113项、大连市201项、深圳市160项、西安市232项、厦门市280项、武汉市112项、广州市509项、成都市12项。
国科网向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提供统计数据 为支持地方科技统计工作,近日,国家科技成果网向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提供部分省区2015年度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的统计数据,用于相关的课题研发。
国家科技成果网成果登记客服情况通报 国家科技成果网安排专人,通过电话、邮件、QQ、在线咨询客服值班等方式,面向全国科技成果登记机构进行联系、沟通和服务,2016年已累计完成673次人工服务,随时记录、解答和解决科技成果登记(脱机)系统、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等问题。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向有关部门通报成果登记工作动态及工作快报,更新登记机构和人员通讯录中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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