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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成果统计分析

    2013年度,即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组织鉴定、验收,并办理登记手续,且已入科技成果数据库的科研、开发科技成果125项。现就2013年登记的项目,根据国家奖励工作办公室要求作一简要分析:
    1、所登记科技成果的评价方式有较大变化。过去的成果评价方式,鉴定或评估方式都占有绝对主导地位,分别占当年统计成果项目总数的60%或50%以上,而“验收项目数”仅占不足20%。2013年度的情况则变化较大:“验收项目数”达到121项,几乎为全部所登记成果,仅有“鉴定项目”3项、“评审项目”1,其它评价方式的成果均为“0”。这可能与国家对研发课题最终结题要求有所变化有关。另外,2013年度我部所登记科技成果基本为部科技司组织验收的部计划内项目。
    2、完成科技成果的单位属性发生了明显变化,独立科研机构完成的成果数量近年来明显下降。本年度统计中非独立科研机构、非大专院校也非企业、公司,即其他类型单位(协会、学会、中心以及管理部门等)完成的科技成果项目数量占居首位,达43项,占统计成果总数的34.40%,成为本年度科技成果研究、开发的主体。紧随其后的是公司或企业,完成的科技成果为37项,占统计成果总数的29.60%。大专院校完成科研成果28项,占统计总数的22.40%。独立科研机构完成的成果数量则不及其他类型单位、大专院校和公司企业,完成的科技成果仅17项,仅占总数的13.60%,已明显退出科技成果研究、开发的主体地位。另外,现有独立科研机构明显走上企业化的道路(或走上创收之路),其名称上带有“有限公司”后缀的明显增多,从科研机构完成的成果内容上看,真正科学性较强的课题在减少,大部分是所谓“短平快”课题。这也可能是“基础理论成果”减少的原因所在。
    3、科技成果类别中“应用技术”类成果数量占绝对优势。所统计的125项科技成果中98项为“应用技术”类成果,占总数的78.40%,而软科学成果为19项,占总数的15.20%,基础理论成果仅8项占总数的6.40%。这一趋势表明多数成果密切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大部分均已经或正在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基础理论类科技成果太少,可能严重影响行业科技进步与科技创新以及整个行业的发展后劲;软科学类成果过少,可能影响国家或行业管理与决策等方面的正确性、科学性、前瞻性以及可行性。基础理论类成果近年来持续维持在低位应该引起各级领导部门,特别是掌管科研经费部门高度重视。
    4、从课题来源分析:国家科技计划课题为0项,部门计划项目共计125项,即今年所登记的科技成果全部为部门计划项目。项目完成单位分布如前所述是:其他类型单位43项;公司企业37项;大专院校28项;公司独立科研机构为17项。值的一提的是上述科技成果的来源并不能反应部门研发经费投入的力度,例如部门计划内项目多数为完成单位自筹资金自行投入,只是列为部门年度计划。部门科技投入的力度统计报表并不能反映。
科技研发项目实际经费投入与产出,难以统计分析,因为大多数科技成果的经费投入栏为空缺未填;产出一般均未填写或是估计数据,并不反映实际情况。
    5、成果完成人员:成果完成人员文化程度基本上是本科以上的科技人员,按照本年度统计,博士生129人、硕士生300人、本科生303人、大专等其他人员23人。博士生和硕士生主要集中在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以及管理单位,公司企业相对较少,但据2013年度统计博士生有所上升达到32人,占博士生129人的24.81%。尽管公司企业本年度完成科技成果的数量位居第二,但总的看来完成科技成果人员文化程度构成却相对不是很高,与完成科技研发项目的数量是不相称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整体所完成成果的水平乃至质量。
    6、科技成果水平分析。根据98项应用技术类成果的分类统计,达到国际领先的成果2项,占所统计项目项的2.04%;达到国际先进的成果12项,占12.24%;达到国内领先和国内先进水平的成果分别为68项和13项,分别占69.39%和13.27%;未进行评价的3项,占3.06%
    7、科技成果应用行业分布情况。根据统计结果(应用技术类),成果应用于行业按其数量多寡降序排列为:建筑业59项;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3项;房地产业7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各5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及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各4项;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1项。
    8、科技成果应用情况分析。绝大多数研究与开发的应用技术类成果均已应用,即转化为现实生产力,98项应用技术类成果中,己应用的成果73项,占74.49%;小批量或小范围应用的成果9项,占9.18%;试用的成果各5项,占5.10%;未应用的仅11项,占11.23%,未应用的原因是:资金问题;技术尚未完全成熟,成果处于工业实验前期;市场问题;政策问题以及其他原因等。
    9、对有转让意向科技成果的分析和科技成果信息表的征集力度。应用类科技成果总数为98项,占2013年度登记成果总数125项的78.40%。
    (1)对有转让意向科技成果的分析。98项应用类科技成果中不转让的成果为37项(占应用类成果的37.76%);有转让意向的成果为61项(占应用类成果的62.24%),其中:可国(境)内外转让25项;限国(境)内转让33项;限国(境)外转让3项。现归纳如下表所示:
                              应用科技成果总数98

              可转让科技成果数  61  62.24%

不转让数量

3737.76%

可国(境)内外转让

限国(境)内转让

限国(境)外转让

 

 

数量

数量

数量

25

40.98

33

54.10

3

4.92

61个有转让意向的成果均进行过联系,且不止一次。

但填表返回的仅7个。

    








    (2)科技成果信息表的征集力度。从2013年11月15日起通过电话、E-mail、QQ等联系手段,与61个有转让意向科技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进行了多次联系、沟通,并同时发出了科技成果信息表。其结果是:反应不一,其一是:对填写信息表的权威性有疑虑,认为填表没有用;其二是不知填表的目的意义,不理解;其三是根本就不与理睬。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又进行了多次联系、沟通、解释说明,到目前为止仅收到返回信息表7份。我们限定最后日期是2013年12月20日,但时至今日并无反馈。其中有三个单位曾答应填写信息表也杳无音信。
    我们认为成果转化实际生产力,应用于实践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应该作为一项专门的工作来做,只用科技成果登记与统计工作中附带的开展效果不会理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司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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