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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科技成果应用及转化情况分析

    一、总体概况
    2015年度登记的48363项应用技术科技成果中,产业化应用的成果数达到27867项,其中由企业完成的科技成果占60.42%;小批量或小范围应用成果数13360项,其中由企业完成的占36.54%;试用成果数4245项,其中由企业完成的占26.88%;应用后停用成果数55项,未应用成果数2836项,大专院校和独立科研机构在这两项中所占的比例总计达到57.25%。
    2015年登记的应用技术成果中,产业化应用的成果比例最高,达到57.62%;小批量或小范围应用的成果比例为27.63%,试用成果的比例为8.78%;未应用的成果比例为5.86%;另有0.11%的成果应用后停用(见图3-1)。

    从 “十二五”五年应用技术科技成果的应用状态来看,产业化应用(或稳定应用)的成果比例一直最高,但该比例呈现逐年下降状态。小批量或小范围应用的成果比例逐年上升,四年间上升了24.36个百分点,试用成果比例也逐年上升,四年间上升了6.75个百分点(见表3-1)。

3-1  2011-2015年应用技术成果应用状态分布(%

成果应用情况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产业化应用*

(或稳定应用)

88.56

84.29

74.87

61.14

57.62

小批量或小范围应用

3.27

7.15

15.02

25.77

27.63

试用

2.03

3.40

5.37

8.51

8.78

应用后停用

0.23

0.24

0.25

0.13

0.11

未应用

5.91

4.92

4.49

4.45

5.86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注:从2013年度统计开始,成果应用状态中“稳定应用”变为“产业化应用”,由于指标内涵变化原因,对本表五年的数据有一定影响。)

    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原因以技术问题和资金问题为主,同时受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其中,技术问题、资金问题所占比例分别为30.23%、30.19%;管理问题所占比例为19.46%;市场问题和政策因素所占比例相对较低,分别为12.74%和7.38%(见图3-2)。

     从 “十二五”五年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原因来看,仍以资金问题和技术问题为主,这两方面的原因所占比例合起来达六成以上。四年间,资金问题、市场问题所占比例呈下降状态,技术问题、管理问题所占比例呈上升状态,其中,管理问题在成果未应用或停用原因中的占比从2011年的3.45%上升到2015年的19.46%,增长16.01个百分点(见表3-2)。

3-2  2011-2015年成果未应用或停用原因比例分布(%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资金问题

42.95

45.58

38.25

34.06

30.19

技术问题

26.65

28.89

31.69

31.37

30.23

市场问题

16.61

15.43

15.94

15.24

12.74

管理问题

3.45

2.60

4.45

10.87

19.46

政策因素

10.34

7.50

9.67

8.46

7.38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1.各地区成果应用情况及未应用的原因
    从东、中、西部来看,2015年各地区产业化应用的成果比例与上年相比均略有下降。其中,中部地区产业化应用的成果比例最低,为50.56%,比上年下降2.23个百分点;东部和西部地区产业化应用的成果比例分别为54.23%、66.46%,分别比上年下降3.62和5.64个百分点。
    从经济地带来看,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产业化应用成果比例较上年有一定程度的增长,珠三角地区产业化应用成果比例最高,为61.23%,比上年增加11.67个百分点;而环渤海地区和东北地区比例均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降低,东北地区产业化应用成果所占比例最低,为38.48%,比上年下降33.05个百分点(见表3-3)。

3-3  2013 -2015年地区产业化应用的成果比例分布(%

地区

2013

2014

2015

东部

75.40

57.85

54.23

中部

65.52

52.79

50.56

西部

81.13

72.10

66.46

环渤海

73.97

65.52

48.63

长三角

74.77

40.83

58.51

珠三角

83.03

49.56

61.23

东北

60.54

71.53

38.48


    东部地区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主要原因首先是技术问题,其次是资金问题。中部、西部地区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主要原因则首先是资金问题,其次是技术问题,六至七成的科技成果未应用或停用是由于这两个原因所致。市场问题、管理问题和政策因素也是影响成果未能应用的原因,但与资金和技术问题相比较来说,所占比例较低,是次要因素。
    从四大经济带来看,科技成果未应用和应用后停用的原因各有侧重:环渤海地带、珠三角地区和东北都主要是技术问题和资金问题,这两个因素导致未应用或停用的科技成果所占比例达60%-70%,而长三角地区主要是技术问题和管理问题,资金问题相对是次要因素。市场问题和政策因素对四大经济带科技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影响相对较小(见表3-4)。

3-4  2015年地区成果未应用及应用后停用原因的比例分布(%

 

东部

中部

西部

环渤海

长三角

珠三角

东北

资金问题

26.58

38.90

36.18

34.08

15.55

32.94

32.37

技术问题

34.67

27.72

25.00

34.28

34.99

41.18

31.01

市场问题

11.15

10.39

24.67

10.75

11.88

8.24

10.11

管理问题

20.91

14.80

7.24

13.59

33.48

2.35

16.85

政策因素

6.69

8.19

6.91

7.30

4.10

15.29

9.66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各行业成果应用情况及未应用的原因
    从2015年各行业产业化应用成果所占比例来看,金融业、制造业成果的产业化应用比例较高,分别为76.66%和76.55%;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这一比例在60%-70%之间;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等行业的产业化应用成果比例居于50%-60%之间;而其他行业的产业化应用成果比例在50%以下(见附表11)。
    各行业应用技术成果未应用的情况是,在国际组织,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行业未应用的成果所占比例相对较高,分别达到:28.57%,14.07%,7.48%(见附表11)。
从成果未应用的主要原因来看,国际组织全部是技术问题;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主要是管理问题和技术问题,这两个因素导致未应用或停用的该行业成果所占比例达67.08%;卫生和社会工作主要是技术问题和资金问题,所占比例分别为41.81%和26.38%(见附表12)。
    3.高新技术领域成果应用情况及未应用的原因
    2015年高新技术领域成果中,先进制造领域的产业化应用成果比例最高,达到77.16%;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领域的产业化应用成果比例在60%-70%之间,分别为68.69%和61.41%;电子信息,环境保护,现代农业,现代交通,航空航天,地球、空间与海洋领域的产业化应用成果比例在50%-60%之间,分别为:58.88%、55.42%、52.10%、50.74%、50.66%、50.00%。其它高新技术领域的产业化应用成果比例不足50%,其中,核应用技术最低,比例为36.26%(见附表11)。
    对高新技术领域成果应用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核应用技术领域的未应用成果比例最高,达到24.18%。此外,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航空航天,现代交通,地球、空间和海洋,现代农业领域的小批量使用或小范围应用的成果比例也较高,超过30%,分别达到41.23%、40.09%、34.10%、32.42%、31.23%(见附表11)。
    从成果未应用的主要原因来看,核应用技术全部是管理问题;电子信息,新能源与节能,环境保护,地球、空间与海洋,现代农业,先进制造,现代交通领域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最主要原因是资金问题,航空航天,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新材料领域的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最主要原因则是技术问题(见附表12)。
    4.不同类型单位成果应用情况及未应用的原因
    从成果完成单位的类型上看,产业化应用的成果中,企业所占的比例最高,为72.62%;医疗机构所占的比例最低,为30.28%(见附表11)。
    分析各类型成果完成单位的成果未应用或应用后停用的原因,大多集中在技术问题和资金问题上。大专院校的资金问题所占比例最高,为43.34%,其次是技术问题,占27.97%;独立科研机构成果未应用或应用后停用的原因主要是管理问题,占33.21%,其次是技术问题,占28.02%;医疗机构成果未应用或应用后停用的第一影响因素是技术问题,占42.80%,其次是资金问题,占23.87%。影响企业科技成果应用的原因比较分散,资金问题、技术问题、市场问题和政策因素都占有大致相当的比例(见附表12)。
    分析不同类型企业科技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原因,有以下几个特点:资金问题是有限责任公司中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第一影响因素;技术问题在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这几个类型的企业中表现比较突出;市场问题集中在集体企业和股份合作企业;政策因素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国有企业中的影响比较突出;管理问题在各种类型的企业中影响都不是很大(见附表12)。
    二、不同课题来源成果的应用情况
    将2015年登记的应用技术成果按照课题来源划分为政府项目和社会项目,其中,政府项目成果指来源于国家计划、部门计划、地方计划、部门基金和地方基金的成果;社会项目成果指来源于国际合作、横向委托、民间基金、自选课题及其他来源的成果。
    2015年登记到国家科技成果库中的应用技术成果共44125项(不含涉密等方面的成果,故小于全国登记的应用技术成果总数),其中,来自于政府项目所占比例为47.68%,与上年相比提高0.61百分点,来自于社会项目的成果比例同比下降至52.32%。
    1.政府项目成果的应用情况及未应用的原因
    在21040项政府项目中,合计已转让企业3791家,实现技术转让与许可收入55.22亿元,平均每项成果的技术转让收入水平约为26.24万元。在转让的企业数量方面,部门计划项目成果最多,多于国家计划和地方计划。平均每项成果的技术转让收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成果最高,远高于部门计划和地方计划。基金项目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处于较低水平(见表3-5)。

3-5  2015年政府项目成果的应用情况统计

 

课题来源

应用技术成果(项)

已转让企业(家)

技术转让与许可收入(万元)

平均每项成果的技术转让收入(万元)

 

 

政府

项目

国家计划

4176

1294

243565

58.32

部门计划

3059

1452

87970

28.76

地方计划

11693

818

193843

16.58

部门基金

474

96

8935

18.85

地方基金

1638

131

17867

10.91

合计

21040

3791

552180

26.24


    政府项目中,从国家科技成果库中统计出1643项科技成果未应用或停用。对这些项目未应用或停用的原因进行分析得出,各种因素对政府项目成果未应用原因都有一定影响,其中,地方计划项目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原因中资金问题和技术问题均占有较大比例,分别占34.87%、34.86%;此外,资金问题是部门计划、部门基金项目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最主要原因,所占比例分别为35.83%和30.92%;技术问题在国家计划、地方基金项目成果中所占比例较大,分别为39.81%和40.06%;管理问题在部门计划、国家计划、地方基金项目中所占比例相对偏大;市场问题、政策因素对各类政府项目成果未应用或停用原因相对影响较小(见表3-6)。

3-6  2015年政府项目成果未应用或应用后停用的原因比例分布(%

课题来源

资金问题

技术问题

市场问题

管理问题

政策因素

国家计划

21.65

39.81

13.06

20.70

4.78

部门计划

35.83

19.08

14.45

20.81

9.83

地方计划

34.87

34.86

11.83

8.52

9.92

部门基金

30.92

27.27

16.36

16.36

9.09

地方基金

24.27

40.06

10.82

19.88

4.97


    2.社会项目成果的应用情况及未应用的原因
    在23085个社会项目成果中,共转让企业1302家,获得技术转让与许可收入23.27亿元,平均每项成果的技术转让收入10.59万元。其中,自选课题应用技术成果数量最多,其产业化应用也占据主导地位。从单个成果的转让收入水平来看,横向委托项目大大高于其他社会项目的科技成果,达到平均每项成果68.97万元(见表3-7)。

3-7  2015年社会项目成果的应用情况统计

 

课题来源

应用技术成果(项)

已转让企业(家)

技术转让与许可收入(万元)

平均每项成果的技术转让收入(万元)

 

 

社会

项目

国际合作

78

5

0

0

横向委托

549

83

37867

68.97

民间基金

37

3

0

0

自选课题

17636

981

134500

7.63

其他

3679

230

60381

16.41

合计

21979

1302

232748

10.59


    社会项目中,从国家科技成果库中统计出777项科技成果未应用或停用,对这些项目进行分析得出,制约各类社会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各有不同。国际合作项目成果未应用或停用原因主要是资金问题和技术问题;横向委托成果主要是资金问题;民间基金成果主要是市场问题和管理问题;自选课题首先是管理问题,其次是资金问题(见表3-8)。

3-8  2015年社会项目成果未应用或应用后停用的原因比例分布(%

课题来源

资金问题

技术问题

市场问题

管理问题

政策因素

国际合作

31.25

31.25

6.25

25.00

6.25

横向委托

56.52

13.04

17.39

8.70

4.35

民间基金

20.00

0

40.00

40.00

0

自选课题

26.71

16.76

16.37

35.87

4.29

其他

37.50

26.87

5.62

20.63

9.38


    三、不同课题来源成果的推广形式
    1.政府项目成果的推广形式
    各类政府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方式是自我转化和合作转化,所占比例二者之和接近或超过90%,其中,除部门基金项目成果的自我转化与合作转化所占比例相当外,其它政府项目的自我转化比例超过合作转化。技术转让与许可所占比例较低,占比在6%-11%之间(见图3-3)。

    2.社会项目成果的推广形式
    社会项目以技术转让与许可方式转化的比例较低。自选课题项目主要以自我转化方式进行转化,所占比例为80.17%。民间基金项目成果的自我转化比例超过合作转化,而国际合作、横向委托项目成果的合作转化比例超过自我转化,50%以上的国际合作、横向委托项目以合作转化方式进行转化。(见图3-4)。

    四、应用技术成果转让情况
    在2015年全国登记的48363项应用技术成果中,产业化应用的成果数为27867项。获得经济效益的成果为15177项,占全部应用技术成果的31.38%。已转化项目数10269项,占全部应用技术成果的21.23%。自我转化形成的累积总收入35025.30亿元;合作转化收入2569.54亿元,其中:技术入股股权折价111.41亿元;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收入80.25亿元,其中,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收入21.49亿元(见附表2)。
    (注:1.科技成果的技术转让收入是指非自我转化性质的技术转让,受让单位支付的全部技术转让费用。由于科技成果的技术转让可能历时数年,这些数据仅反映截止目前成果技术转让的累计收入情况,不完全反映当年的收入情况。2.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收入系指专利、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等的技术转让收入。3.由于科技保密等原因,部分应用技术成果的应用与转化情况未做统计,故上述统计结果比实际情况要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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