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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科技成果应用及转化情况分析

    一、总体概况
    2014年度登记的46091项应用技术科技成果中,产业化应用的成果数达到28181项,其中由企业完成的科技成果占56.89%;小批量或小范围应用成果数11877项,其中由企业完成的科技成果占37.12%;试用成果数3922项,大专院校占25.65%;应用后停用成果数59项,未应用成果数2052项,大专院校和独立科研机构在这两项中所占的比例总计达到62.72%。
    2014年登记的应用技术成果中,产业化应用的成果比例最高,达到61.14%;小批量或小范围应用的成果比例为25.77%,试用成果的比例为8.51%;未应用的成果比例为4.45%;另有0.13%的成果应用后停用(见图3-1)。

    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原因以资金问题和技术问题为主,同时受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其中,资金问题所占比例为34.06%;其次是技术问题,所占比例为31.37%;市场问题所占比例为15.24%;管理问题和政策因素所占比例较低,分别为10.87%和8.46%(见图3-2)。

    1.各地区成果应用情况及未应用的原因
    从东、中、西部来看,2014年各地区产业化应用的成果比例与上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中部地区产业化应用的成果比例最低,为52.79%,比上年下降12.73个百分点;东部和西部地区产业应用的成果比例分别为57.85%、72.10%,分别比上年下降17.55和9.03个百分点。
    从经济地带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来看,东北地区所占比例最高,为71.53%,比上年增加10.99个百分点,而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比例均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降低。长三角地区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所占比例最低,为40.83%,比上年下降33.94个百分点(见表3-1)。

         表3-1  2012-2014年地区产业化应用的成果比例分布(%

地区

2012

2013

2014

东部

86.37

75.40

57.85

中部

78.79

65.52

52.79

西部

86.95

81.13

72.10

环渤海

84.74

73.97

65.52

长三角

86.98

74.77

40.83

珠三角

91.52

83.03

49.56

东北

73.43

60.54

71.53



    东部、中部地区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主要原因,首先是资金问题,其次是技术问题,近七成的科技成果未应用或停用是由于这两个原因所致。市场问题、管理问题和政策因素也是影响成果无法使用的原因,但与资金和技术问题来说,所占比例较低,是次要因素。而在西部地区,市场问题表现更为突出,五成以上的未应用和应用后停用成果是因为市场问题,其次是资金问题和政策因素。
    从四大经济带来看,科技成果未应用和应用后停用的原因各有侧重:环渤海地带和东北主要是资金问题,长三角地区主要是技术问题,而珠三角地区主要是市场问题(见表3-2)。

3-2  2014年地区成果未应用及应用后停用原因的比例分布(%

 

东部

中部

西部

环渤海

长三角

珠三角

东北

资金问题

32.77

43.48

26.67

37.80

20.35

17.95

39.88

技术问题

36.03

24.51

-

32.00

46.22

15.38

25.23

市场问题

14.81

13.24

53.33

10.80

19.77

41.03

15.58

管理问题

8.51

10.47

-

10.40

7.26

7.69

12.46

政策因素

7.88

8.30

20.00

9.00

6.40

17.95

6.85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各行业成果应用情况及未应用的原因
    从2014年各行业产业化应用成果所占比例来看,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制造业成果的产业化应用比例较高,在80%以上;金融业、房地产业、国际组织的产业化应用成果比例居于在70%-80%之间;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的这一比例在60%-70%之间,而其他行业的产业化应用成果比例在60%以下(见附表11)。
    各行业应用技术成果未应用的情况是,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行业未应用的成果所占比例较高,分别达到:10.98%,9.26%,8.22%(见附表11)。
    从成果未应用的主要原因来看,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主要是技术问题和市场问题,这两个因素占到未应用原因的69.67%;批发和零售业主要是资金问题,这个因素占未应用原因的90%;住宿和餐饮业主要是资金问题和政策因素,所占比例分别为66.67%和33.33%(见附表12)。
3.高新技术领域成果应用情况及未应用的原因
    2014年高新技术领域产业化应用成果比例中,先进制造,新材料领域的比例高于70%,分别为78.16%、71.67%;新能源与节能,电子信息领域的比例在60-70%之间,分别为:64.6%、61.17%;现代农业,航空航天,环境保护,现代交通领域的比例在50%-60%之间,分别为:56.01%、53.72%、51.72%、51.09%。其它高新技术领域的产业化应用成果比例低于50%,其中,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最低,比例为40.40%(见附表11)。
    对高新技术领域成果应用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领域比较突出,该领域未应用成果比例及小批量使用或小范围应用的成果比例均最高,分别为9.09%、38.37%。此外,航空航天,现代交通,核应用技术,地球、空间和海洋,环境保护领域的小批量使用或小范围应用的成果比例也较高,超过30%,分别达到36.82%、35.15%、34.55%、34.20%、31.14%(见附表11)。
    4.不同类型单位成果应用情况及未应用的原因
    从成果完成单位的类型上看,产业化应用的成果中,企业所占的比例最高,为75.35%;医疗机构所占的比例最低,为36. 31%(见附表11)。
    分析各类型成果完成单位的成果未应用或应用后停用的原因,大专院校的资金问题所占比例最高,为45.79%,其次是技术问题,占30.58%;医疗机构、独立科研机构成果未应用或应用后停用的原因也集中在技术问题和资金问题上,第一影响因素是技术问题(分别为37.82%、35.85%),其次是资金问题(分别为27.24%、31.80%)。影响企业科技成果应用的原因比较分散,资金问题、市场问题、技术问题和政策因素都各占一定比例(见附表12)。
    分析不同类型企业科技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原因,有以下几个特点:资金问题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这几个类型的企业中表现比较突出;技术问题主要集中在集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市场问题集中在个体经济、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国有企业;管理问题和政策因素在股份合作企业中的影响比较突出(见附表12)。
    二、不同课题来源成果的应用情况
    将2014年登记的应用技术成果按照课题来源划分为政府项目和社会项目,其中,政府项目成果指来源于国家计划、部门计划、地方计划、部门基金和地方基金的成果;社会项目成果指来源于国际合作、横向委托、民间基金、自选课题及其他来源的成果。
    2014年登记到国家科技成果库中的应用技术成果共41759项(不含涉密等方面的成果,故小于全国登记的应用技术成果总数),其中,来自于政府项目所占比例为47.07%,与上年相比提高3.55百分点,来自于社会项目的成果比同比下降至52.93%。
    1.政府项目成果的应用情况及未应用的原因
    在19655项政府项目中,已转让企业3372家,实现技术转让与许可收入36.78亿元,平均每项成果的技术转让收入水平约为18.71万元。转让企业个数、平均每项成果的技术转让收入,国家科技计划要高于部门计划和地方计划。基金项目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处于一个低水平(见表3-3)。

3-3  2014年政府项目成果的应用情况统计

 

课题来源

应用技术成果(个)

已转让企业(个)

技术转让与许可收入(万元)

平均每项成果的技术转让收入(万元)

 

 

政府

项目

国家计划

4071

1412

241559

59.34

部门计划

3098

587

29379

9.48

地方计划

10813

1140

87333

8.08

部门基金

429

137

5244

12.22

地方基金

1244

96

4267

3.43

合计

19655

3372

367782

18.71

    政府项目中,从国家科技成果库中统计出1337项科技成果未应用或停用,对这些项目未应用或停用的原因进行分析得出,各种因素对各类政府项目成果未应用原因都有一定影响,其中,资金问题是部门基金、地方计划项目成果未应用的第一原因,所占比例超过40%;技术问题在地方基金中所占比例较大;市场问题在部门基金、部门计划项目中比较突出;管理问题在国家计划项目中所占比例相对偏大;政策因素对各类政府项目成果未应用原因相对影响较小(见表3-4)。

3-4  2014年政府项目成果未应用原因的比例分布(%

课题来源

资金问题

技术问题

市场问题

管理问题

政策因素

国家计划

25.88

26.27

14.51

26.27

7.06

部门计划

34.47

25.24

22.82

7.77

9.71

地方计划

43.42

30.41

11.32

7.64

7.21

部门基金

45.71

20

22.86

5.71

5.71

地方基金

32.55

35.85

10.38

13.21

8.02


    2.社会项目成果的应用情况及未应用的原因
    在22104个社会项目成果中,共转让企业5997家,获得技术转让与许可收入37.59亿元,平均每项成果的技术转让收入17万元。其中:自选课题的产业化应用占据主导地位。从单个成果的转让收入水平来看,横向委托项目大大高于其他社会项目的科技成果,达到平均每项成果78万元(见表3-5)。

3-5  2014年社会项目成果的应用情况统计

 

课题来源

应用技术成果(个)

已转让企业(个)

技术转让与许可收入(万元)

平均每项成果的技术转让收入(万元)

 

 

社会

项目

国际合作

93

7

2304

24.77

横向委托

690

277

53823

78.00

民间基金

58

0

0

0

自选课题

16670

1522

244728

14.68

其他

4593

4191

75006

16.33

合计

22104

5997

375861

17.00


    社会项目中,从国家科技成果库中统计出593项科技成果未应用或停用,对这些项目进行分析得出,制约各类社会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是,国际合作项目成果未应用或停用原因主要是资金问题和技术问题;横向委托成果主要是资金和市场问题;民间基金成果主要是资金问题;自选课题首先是技术问题,其次是资金问题(见表3-6)。

3-6  2014年社会项目成果的未应用原因的比例分布(%

课题来源

资金问题

技术问题

市场问题

管理问题

政策因素

国际合作

63.64

18.18

0

9.09

9.09

横向委托

42.11

5.26

26.32

10.53

15.79

民间基金

100

0

0

0

0

自选课题

22.02

44.56

18.91

8.29

6.22

其他

35.60

29.84

13.09

12.04

9.42


    三、不同课题来源成果的推广形式
    1.政府项目成果的推广形式
    政府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方式是自我转化和合作转化,所占比例二者之和接近或超过90%,其中,除部门计划项目自我转化与合作转化所占比例相当外,其它政府项目自我转化比例超过合作转化。技术转让与许可收入占比在6%-12%之间(见图3-3)。

    2.社会项目成果的推广形式
    社会项目中民间基金、自选课题项目主要以自我转化方式进行转化,所占比例分别为87.23%、77.4%。50%以上的横向委托、国际合作项目以合作转化方式进行转化。技术转让与许可收入方式转化比例较低(见图3-4)。

    四、应用技术成果转让情况
    在2014年全国登记的46091项应用技术成果中,产业化应用的成果数为28181项,其中,获得经济效益的成果为10009项,占全部应用技术成果的21.72%。在10009项科技成果中,自我转化项目数9958项,占99.49%。自我转化形成的累积总收入29477.66亿元;合作转化收入5192.16亿元,其中:技术入股股权折价57.83亿元;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收入74.83亿元,其中,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收入16.96亿元(见附表2)。
    (注:1.科技成果的技术转让收入是指非自我转化性质的技术转让,受让单位支付的全部技术转让费用。由于科技成果的技术转让可能历时数年,这些数据仅反映截止目前成果技术转让的累计收入情况,不完全反映当年的收入情况。2.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收入系指专利、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等的技术转让收入。3.由于科技保密等原因,部分应用技术成果的应用与转化情况未做统计,故上述统计结果比实际情况要偏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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