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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

为进一步整合、挖掘、开发和利用国家科技成果资源,面向区域性经济发展,面向基层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服务,根据地方的要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开展“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建设(以下简称“示范基地”)。从2010年起,选择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机构所在城市作为试点建设示范基地,直接面向区域内企业,提供定制性、增值化、深度化的国家科技成果服务,发挥国家科技成果的作用。

示范基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整合国家科技成果数据资源,面向区域内企业定制提供“找项目、找专家、找机构”等信息服务,解决区域科技创新信息不对称问题;

2、筛选适合区域内发展的重点科技成果,配合地方做好项目的对接、落地服务,推荐和引进重点科研机构、科技专门人才进驻园区,解决区域内技术和人才短缺问题;

3、支持、配合并参与地方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帮助地方制定平台服务模式、服务标准规范,按照“建设—运行—移交”方式,促进基地发展形成长效机制。

示范基地建设以国家科技成果库、国家科技成果网的数据资源和服务平台为依托,具备较好的基础和服务条件。通过试点示范,积累经验,探索途径,形成模式,稳步推进国家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服务。

示范基地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及进展:

1、示范基地的选择对象:以中小城市为对象,优先选择产业集中度高,支柱产业优势明显,技术创新基础条件好,工作扎实的地市级(包括计划单列、副省级)城市。示范基地所在地政府积极性高,配套政策到位,成果、机构、人才落地环境良好。

2、示范基地的建设模式:政府主导示范基地前期建设,营造示范基地环境,后期运行维护采取市场化方式。示范基地建设全过程政府与企业衔接良好,建立长效机制。国家科技奖励办牵头组织示范基地建设,国家科技成果网配合申请单位开展数据、信息、技术、模式和标准规范等方面提供具体支撑服务。

3、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重点:一是面向区域内企业提供国家科技成果定制性、增值性服务,二是优选国家级重点成果、优秀奖励成果,做好项目对接、落地服务,对重点项目进行全程追踪服务。

4、示范基地建设进度安排: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注重质量,追求实效,取得实绩,做出亮点”原则,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示范基地建设范围。

5、示范基地申办主要工作流程:

1)地方政府(科技局)提出申请,国家奖励办组织实地考察,提出评估意见;

2)申请单位制定详细实施工作方案,包括地方政府配套措施,落地环境建设计划,示范基地(平台)组织机构

3)对实施工作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4)申请单位与国家奖励办签订合作建设协议,正式批复

5)示范基地实施期间报送年度建设计划,启动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平台移交,组织对接、展示活动

6)重点成果、机构、人员落地进展跟踪

7)报送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年度实施评估

截至目前,国家科技奖励办已相继在厦门、济南、南宁、苏州、宝鸡、成都、沈阳、银川、北京、锦州、十堰、太原、青岛、贵阳、新昌共15个县市开展了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各示范基地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指导,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平台为支撑,集成资源,开拓创新,积极开展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服务。多个示范基地在科技成果推介、科技金融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对接等方面做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良好服务效果。国家科技成果网在国家科技奖励办的大力支持下,与十五个示范基地通力合作,持续推进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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