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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全国科技成果应用情况统计

2012年全国科技成果统计年度报告》发布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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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概况

2012年登记的应用技术成果中,稳定应用的成果比例最高,达到84.29%;小批量或小范围应用、试用的成果比例分别为7.15%3.40%;未应用的成果比例为4.92%;另有0.24%的成果应用后停用(见图1)。

 

1  2012年应用技术成果应用状况

2012年登记数据统计,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原因仍以资金问题为主,同时受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其中,资金问题所占比例为45.58%;其次是技术问题和市场问题,分别占28.89%15.43%;政策因素和管理问题所占比例较低,分别为7.50%2.60%(见图2)。

 

2  2012年成果未应用或停用原因比例分布(%)

 

1.各地区成果应用情况及未应用的原因

从东、中、西部来看,2012年各地区稳定应用的成果比例与上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中部地区稳定应用的成果比例最低,为78.79%,比上年下降6.07个百分点;东部和西部地区稳定应用的成果比例分别为86.37%和86.95%,分别比上年下降4.011.81个百分点。

从经济地带来看,珠三角地区稳定应用的成果比例最高,为91.52%;东北地区稳定应用的成果比例最低,为73.43%(见表1)。

(注:从2011年度统计开始,成果应用状态描述中增加“小批量或小范围应用”、“试用”选项,对已应用的成果状态进行了细分,故与之前年度相比稳定应用的成果比例有所下降。)

 

 

东、中、西部地区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主要原因是资金问题。中部地区资金问题导致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比例最高,为53.23%;西部和东部地区技术问题导致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比例也比较突出,分别为31.95%30.61%

从不同经济地带看,环渤海经济地带和东北地区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原因主要是资金问题和技术问题,二者的比例之和分别达到80.69%79.49%;而长三角经济地带主要受技术问题、资金问题和市场问题三重因素的影响,三者的比例分别为33.22%29.61%28.95%;对于珠三角经济地带而言,除了技术问题和资金问题,政策因素也成为一个主要的影响因素,比例高达27.59%(见表2)。

 

2  地区成果未应用或停用原因比例分布(%

 

2.各行业成果应用情况及未应用的原因

2012年各行业稳定应用成果比例中,金融业和采矿业稳定应用的成果比例在90%以上;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等行业稳定应用成果比例在85%以上。

分析各行业应用技术成果未应用或停用原因,金融业、房地产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等行业因资金问题导致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比例较大,在70%以上;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业,公告管理和社会组织等行业因技术问题导致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比例较大,在30%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址勘查业等行业因市场问题导致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比例较大,在30%以上;金融业因管理问题导致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比例相对较大,为14.2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行业因政策因素导致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比例较大,均在20%以上。

 

3.各高新技术领域成果应用情况及未应用的原因

2012年各高新技术领域稳定应用成果比例中,核应用技术领域的比例最高,为89.29%;环境保护领域的比例最低,为81.64%

分析各高新技术领域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原因,农业、软件、电子信息、环境保护领域因资金问题导致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比例相对较高,在55%以上;核应用技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领域因技术问题导致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比例较高,在25%以上;航空航天,地球、空间与海洋,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因市场问题导致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比例较高,在20%以上;地球、空间与海洋领域因管理问题导致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比例相对较高,为7.79%;地球、空间与海洋,电子信息领域因政策因素导致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比例相对较高,在10%以上。

 

 

4.各类成果完成单位成果应用情况及未应用的原因

从成果完成单位的类型上看,稳定应用的成果中,企业所占的比例最高,为90.46%;大专院校所占的比例最低,为70.85%

分析各类型成果完成单位的成果未应用或停用原因,大专院校因资金问题导致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比例最高,为59.23%;医疗机构因技术问题导致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比例最高,为35.94%;独立科研机构因市场问题导致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比例最高,为26.46%。在企业中:个体经济、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因资金问题导致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比例尤为突出,在55%以上;股份合作企业因技术问题导致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比例相对最高,达到40%;集体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因市场问题导致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比例相对较高,在60%以上;集体企业因管理问题导致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比例相对较高,为11.11%;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受政策因素影响导致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比例相对较高,在15%以上。

 

二、不同课题来源成果的应用情况

本部分将2012年登记的应用技术成果按照课题来源的不同划分为政府项目和社会项目,其中,政府项目成果指来源于国家计划、部门计划、地方计划、部门基金和地方基金的成果;社会项目成果指来源于国际合作、横向委托、民间基金、自选课题及其他来源的成果。

2012年登记到国家科技成果库中的应用技术成果共39065项(不含涉密成果,故小于全国登记的应用技术成果总数),其中,来自于政府项目的成果占51.41%,来自于社会项目的成果占49.59%。政府项目和社会项目成果基本各占一半,以下就分别分析其成果应用情况。

 

1.政府项目成果的应用情况及未应用的原因

2012年登记的应用技术成果中稳定应用的成果比例为84.29%,政府项目成果中,稳定应用的成果比例普遍低于这一总体水平。其中,国家计划项目成果和地方计划项目成果稳定应用的比例较高,分别为82.62%82.72%;地方基金项目成果稳定应用的比例最低,为68.85%

 分析其原因,资金问题是导致政府项目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最主要原因,各类政府项目成果资金问题所占的比例均在43%以上。其中,国家计划中的基础研究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计划、政策引导类计划及专项的资金问题所占比例尤为突出,均超过了60%。地方基金、部门基金以及国家计划中的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的技术问题所占比例也比较高,均在29%以上。

 

2.社会项目成果的应用情况及未应用的原因

社会项目成果中,自选课题和横向委托成果稳定应用的比例较高,分别为89.98%87.26%,高于应用技术成果稳定应用的总体水平;国际合作成果稳定应用的成果比例最低,为68.10%

 分析其原因,资金问题是导致社会项目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主要原因,技术问题和市场问题也占有相当的比重。其中,民间基金由资金问题导致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比例最高,达到66.67%;国际合作成果的资金问题所占比例最低,为28%。技术问题是导致国际合作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最主要原因,比例达到40%;自选课题成果的技术问题所占比例也比较高,为20.37%。影响国际合作成果应用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市场问题,比例为20%

 

三、不同课题来源成果的推广形式

从成果推广形式上看,政府项目和社会项目区别并不明显,都是以技术服务和合作开发为最主要的成果推广形式。

 

1.政府项目成果的推广形式

政府项目成果中,部门计划、地方计划、部门基金、以及国家计划中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成果以技术服务形式推广所占的比例较高,均在43%以上;国家计划中的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计划项目成果以合作开发形式推广所占的比例较高,均超过30%;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成果以产权转让形式推广所占的比例也比较高,达到了12.42%

 

2.社会项目成果的推广形式

社会项目成果中,横向委托成果以技术服务形式推广所占的比例最高,达到了44.58%;国际合作成果以合作开发形式推广所占的比例较高,为30.77%;民间基金成果以产权转让形式推广所占的比例也比较高,达到了11.11%

四、不同课题来源成果的技术转让情况

2012年全国登记的43234项应用技术成果中,获得经济效益的成果为10797项,占24.97%

这些获得经济效益的成果共取得技术转让收入189.93亿元,其中,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收入64.90亿元,占34.17%

(注:1.科技成果的技术转让收入是指非自我转化性质的技术转让,受让单位支付的全部技术转让费用。由于科技成果的技术转让可能历时数年,这些数据仅反映截止目前成果技术转让的累计收入情况,不反映当年的收入情况。2.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收入系指专利、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等的技术转让收入。)

 

分别分析政府项目和社会项目成果的技术转让情况,从平均每项成果转让的企业个数来看,民间基金和地方计划成果转让的企业个数最多;从平均每项成果的技术转让收入来看,横向委托、国家计划、地方基金成果的转让收入较高。

 

1.政府项目成果的技术转让情况

政府项目成果中,平均每项地方计划成果转让的企业数为12.6个,而平均每项来源于地方基金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计划的成果转让的企业数还不到1个。

从技术转让收入上来看,国家计划中的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和基础研究计划成果的平均技术转让收入最高,分别达到了422.07万元/项和351.51万元/项;地方基金成果的平均技术转让收入也比较高,为102.64万元/项。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计划成果的平均技术转让收入较低,为11.35万元/项。

 

2.社会项目成果的技术转让情况

社会项目成果中,平均每项民间基金成果转让的企业数为17.1个,而平均每项国际合作成果转让的企业数仅为0.3个。

从技术转让收入上来看,横向委托成果的平均技术转让收入最高,达到了261.51万元/项;自选课题和民间基金成果的平均技术转让收入相对较低,分别为30.41万元/项和31.17万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