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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科技成果统计年度报告——应用技术成果

1.成果来源

2011年,全国登记的应用技术成果共39218项,其中地方登记31525项,占80.38%;部门登记7693项,占19.62%

2011年登记的应用技术成果主要来自自选课题和地方计划,二者的比例分别为33.14%和27.73%;其次是国家计划和部门计划,所占比例分别为10.25%和9.01%。

 

2.成果体现形式

2011年登记的应用技术成果仍以新技术、新产品为主要体现形式,比例分别为41.59%20.40%,二者合计占登记总量的61.99%(见表1-13,图1-13)。

从东、中、西部来看,东部地区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比例最高,二者之和为64.84%;西部地区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比例相对较低,二者之和为57.11%;中部地区的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比例为61.20%。西部地区农业、生物新品种的比例相对较高,达到10.99%

从经济地带来看,各经济地带应用技术成果体现形式为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比例都在60%以上。其中,环渤海经济地带新技术比例最高,达到48.85%;珠三角经济地带新产品的比例相对较高,达到24.25%;长三角经济地带新工艺和新材料的比例相对较高,分别为10.01%5.41%;东北地区农业、生物新品种比例相对较高,为8.24%(见表1-14)。

2011年登记的成果数据中可以看出,不同属性成果完成单位的成果体现形式都以新技术为主,比例均在30%以上,其中,医疗机构的比例最高,达到52.75%。在企业成果的体现形式中,新产品的比例最高,为38.10%;其次是新技术,比例为32.80%;新工艺的比例相对较高,为10.46%。独立科研机构除新技术外另一个比较重要的成果体现形式是农业、生物新品种,占16.21%(见表1-15)。

3.技术标准构成

2011年登记的应用技术成果中,以技术标准体现的有4132项,其中,以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为主,比例分别为28.41%27.23%26.65%;其次是地方标准和国际标准(见图1-14)。

 

从成果完成单位的构成来看,独立科研机构制订的地方标准的比例最高,达到31.42%;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比例也比较高,分别为29.78%24.59%。大专院校的技术标准构成中,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比例较高,分别为33.71%28.86%。企业的技术标准构成以企业标准为主,比例达46.74%;其次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比例分别为23.06%21.54%。医疗机构的技术标准构成中,以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为主,比例分别为41.37%35.57%(见表1-16)。

 

4.成果所处阶段

2011年全国登记应用技术成果39218项,处于成熟应用阶段的成果占76.36%,比上年略有提高;处于中期阶段和初期阶段的成果所占比例分别为13.27%10.37%(见表1-17)。

 

5.成果评价方式

2011年,应用技术成果仍以鉴定为主要评价方式,鉴定和验收评价方式所占比例有所提高。鉴定评价方式所占比例为67.56%,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验收评价方式所占比例为24.32%,比上年提高1.75个百分点;另有3.89%的应用技术成果为评价机构进行的评价。

 

6.成果分布

2011年登记的应用技术成果主要分布在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农业,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这些领域的应用技术成果占登记的应用技术成果总数的76.22%(见图1-15)。

 

2011年登记的自然、生态、环境领域的高新技术类应用技术成果占登记成果总数的41.60%,比上年提高1.08个百分点。

第二产业应用技术成果比例有所增长。2011年登记的应用技术成果中,第一产业占15.73%,比例比上年下降0.0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占35.49%,比上年提高0.1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48.78%,比上年下降0.03个百分点。

经济领域应用技术成果比例略有下降。2011年登记的应用技术成果中,经济领域的成果比例为60.72%(见图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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