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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登记的成果以应用技术类成果为主,所占比例保持在85%以上,2006-2008年应用技术成果比例逐年下降,从2006年的89.48%下降到2008年的85.76%,达到“十一五”期间的最低值;之后又逐年回升,到2010年比例为87.94%。
与“十五”期间相比,成果类别的比例构成变化不大(见表4-5、4-6)。